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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8年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地方合作项目)
发布日期:2018-03-05

教发中心〔2018〕4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吉林省合作项目计划,我校将选派教师依托此项目出国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

访问学者: 3-12个月

博士后研究: 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五)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三、类别要求

(一)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申报材料

(一)“地方合作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须学院排序并加盖公章)。

(二)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2)。

(三)业绩简表(附件3)。

(四)相应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复印件国外邀请函的研究方向应与现研究课题方向一致

(六)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课题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汇总表、申请表及业绩简表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3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地方合作项目”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未尽事宜申报人员可在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自行查询。

负责科室:教师培训办公室(东区行政办公楼4A03室)

联 系 人:杜娟

联系电话:85582580

邮    箱:jfzx@cust.edu.cn

附件:

1.“地方合作项目”报名汇总表

2.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

3.业绩简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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