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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教发中心〔2018〕2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使教师研修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选派及管理办法》(长理工人字〔2015〕7号)、《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管理办法》(长理工人字〔2015〕11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培训期间要求

(一)参加研修培训的教师,须提前安排好校内相关工作。

(二)培训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同伴互助关心,自觉维护形象和学校声誉。

(三)须遵守研修培训纪律和要求,有始有终地参加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严禁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培训结束后应立即返校。

(四)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掌握最新信息,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地提高学习效率。

二、研修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一)分享与交流

教师参加研修培训结束后,须在学校或各自单位进行学习成果分享与交流:

1.脱产学习教师(含出国研修、国内访学及课程进修等):

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每位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至少进行1次讲座或交流,分享学习成果;

2.非脱产学习教师(含短期研修班、会议及网络培训、外语培训等):

返校后两周内在各自单位做学习汇报,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人主讲。

(二)培训考核交流材料

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汇总在一个文件夹内,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研修培训总结报告及学习心得》;

2.培训证书扫描件;

3.本人参加研修培训照片3-5张(原图,JPG格式,内容为课上交流发言或带有培训标识等具有代表性影像);

4.返校分享照与交流材料。

以上材料记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三)《研修培训总结报告及学习心得》撰写要求

外出学习后,根据所学及感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有价值的心得体会,具体格式包括以下三部分:

1.参加人、培训名称、学习起止时间、学习目的;

2.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学习过程中的精彩片段、名家名师的先进理念及好的方法等;

3.感悟:主要包括学习后的感悟、工作学习努力的方向或打算、个人的行动计划、个人成长的计划等。

短期学习,字数要求500-1000字;一周以上学习要求不低于2000字。

鼓励教师在此基础上有所超越,鼓励撰写教育叙事、教育论文等高层次学习成果。

三、报销经费流程

(一)教师携带相关票据(本人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培训正式通知(邀请函)纸质版,及培训考核交流材料电子版,到教师发展中心录入输出财务报销预约单,按财务报销流程自行报账。

(二)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定的学习机构组织的外语学习培训班,获得证书后,教师提供相关票据由学校支付相关费用。

负责科室:教师培训办公室(东区行政办公楼4A03室)

联 系 人:杜娟

联系电话:85582580

邮    箱:jfzx@cust.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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