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2017〕12号
为使新教师能够尽快地掌握教学理论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技能,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教学过程各环节,具备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长理工人字〔2015〕14号)以及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规定,特制定2017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范围
2016-2017学年新入职的教师;历年未参加培训或需要重新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017年6月
三、培训内容
2017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分专题培训、教学实践演练、教学观摩与示范、拓展训练四个环节进行。
(一)专题培训
专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分5个模块进行。
1.理想信念
2.师德师风及综合素养
3.校情校史
4.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
5.教学基本功
(二)教学实践演练
1.教案设计与展示
2.PPT设计与展示
3.板书设计与展示
4.微课设计与展示
开展方式:
教学实践演练环节,具体内容及要求由主讲教师发布。首先分小组进行,每小组分别针对相关技能开展组内交流,开展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小组交流结束后,各组选出一名代表,全班汇报交流,开展同行互评和专家点评。
(三)教学观摩与示范
通过开展教学观摩,使新教师对大学教学建立更直观真实的印象,每位新教师至少观摩3次6学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组织教学名师、教学标兵开展示范教学,并选出2名新教师进行教学展示,专家现场指导。
(四)素质拓展
组织新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素质拓展训练,使新教师提高心理素质,激发自身潜能,培养乐观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同时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树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更好地面对工作与生活的挑战。
四、考核办法及纪律要求
校内培训由学校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上岗、转正定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有事、病者须请假,无特殊原因培训内容缺少1/3者,校内考核不合格,须重新参加培训。新教师应做好学习笔记,培训结束后连同5000字的书面总结报告统一交回,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检查、备案。
附件:2017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内容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4月7日